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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实现“四个确保”,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我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认真履行职责。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多次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会议、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和政治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西藏特殊区情和实际情况,研究部署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治区主席齐扎拉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任务。二是积极组织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藏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藏、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西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进行督察,并对4个地 (市)、8个区直部门、8个县 (区)进行了实地督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昌都市成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三是狠抓责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充分发挥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的职责,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制定法治西藏考评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二、依法有效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规章立法计划》,出台《西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二是推进职能转变。取消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04项。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等22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落实“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新设企业全程电子化使用率达95%以上。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35项重点任务,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安全保障等 “六大行动”,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等 “十八项工程”,不断打造美丽中国西藏样板。地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Ш类标准。

  三、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各地 (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自治区制定的关于行政执法相关文件要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二是不断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事项,推进权力运行清单式管理。三是创新执法方式。严格实施重大案件审理办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实现重大执法决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四是加强执法行为监督。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人员的清理审核,理清行政权力与责任,促进依法行政。

  四、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各级政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58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95件。自治区政府领导同志审定重点建议提案15件,由10位政府领导同志领衔督办,其中重点建议4件、重点提案11件,建议提案办复率100%、满意度100%。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自治区、地 (市)、县 (区)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措施。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各类免费咨询服务1.4万余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43件,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区、市、县三级金牌调解室和金牌调解员创建、评定工作,建立健全 “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3月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教月”主题活动和“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国情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的社会意识,切实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全区建成50余处宪法文化活动场所,初步形成了以布达拉宫广场宪法文化角为代表的、覆盖全区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体系。开通“法治西藏”公众号和7地 (市)普法公众号,公众号实现阅读量2200万余人次、头条号阅读量300万余人次,企鹅号阅读量260万余人次。

  六、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开展。一是不断夯实民族团结基础。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编制《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 (2021—2025 年)》,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深入人心。二是持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各地 (市)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维稳措施,紧扣西藏区情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引导宗教界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切实遵行“四条标准”,坚决抵制一切分裂破坏活动。旗帜鲜明消除十四世达赖利用宗教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引导信教群众理性对待宗教、淡化宗教消极影响、过好今生幸福生活。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xgk/xxgkml/bmwj/202104/t20210402_198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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