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民再362号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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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再362号
王述明、陈荣贵、襄阳青林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陈开潜、谭惠娣因与被申请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王述明、陈荣贵、襄阳青林顺达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向你方法定地址无法送达,采取其他方式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再3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撤销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18民终2147号民事判决及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2020)粤1881民初2545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重审。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三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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