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免去齐金霞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时间:2019-11-1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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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齐金霞等45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45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齐金霞吕东梅
天津市
于斌然
山东省
付有杰杨仲梅蔺静刘勋章刘曰花向红
刘文文成福龙徐带君
湖南省
龙睿谢慧肖义东刘丹李再新曾泽文
黄小祥王斌
广东省
谭晓林郑朗怡余心蕊谢瀚睿郭小珩陈展辉
乡飘陈智慧叶晴云
广西壮族自治区
李志勇王玉玲蒙虹伶
四川省
白毅董光英符纯明谷运珍廖敏秀茹雪梅
三郎初肖琼华杨惠彬
贵州省
池俊男吴登芝杨剑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金钊
司法部
2024年9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09/t20240911_505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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