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宁夏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幅达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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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宁夏行政复议案件量同比增幅达75.8%,首次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量,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率达86.5%,行政复议的首选率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申东
法治日报通讯员马永靖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不断巩固拓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锚定主渠道作用定位,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尤其今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自治区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记者近日从宁夏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指导处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宁夏行政复议案件量同比增幅达75.8%,首次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量,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率达86.5%,行政复议的首选率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扩容增量提升首选率
“现在申请行政复议真的非常方便,我用‘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申请了复议,复议机关当天就受理了,一周就解决了我的问题,办案效率太高了。”魏某说。魏某因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宁夏司法厅工作人员当天就通过电话听取了申请人的意见,并与被申请人联系,指导被申请人开展自查、自行纠错,案件实现“一天受理、一周解决”,起到了良好效果。
为了给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更多便利,宁夏司法厅全面推广应用“掌上复议”小程序和互联网平台,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铺设到群众家门口,在全区设立298个行政复议代收点,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区通过邮寄、网络等“不见面”方式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比例达70%以上,极大地提高了行政复议的便捷性。
“吴先生,您好。我们收到一份您的行政复议申请,根据内容判断,您列错了行政复议机关,现在通过电话向您释明……”吴某因对自治区某厅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在申请书中错将宁夏司法厅列为复议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吴某进行释明后,对该案作“容缺受理”处理。
畅通复议渠道,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拓宽行政复议救济面。提高受理和办理效率,改革后,自治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受理用时仅为法定期限的三分之一以内,平均办案期限约为法定期限的三分之二。全区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在20天以内,办案效率大大提高。
会前学法、短信普法、专题授法、旁听学法、网络宣法、社区送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通过后,宁夏司法厅指导全区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行政复议社会知晓率和群众认可度。今年上半年,全区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在2023年涨幅81.6%的基础上实现同比增长75.8%,行政复议案件首次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首选率大幅提高。群众“不知复议”“不愿复议”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实质性化解不再空转
“行政复议的目的是让群众的诉求得到重视和回应,实质性解决申请人的困难,破解维权程序空转的问题。”近日,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陈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银川市金凤区某街道,有8个相邻的老旧小区一直没有物业公司。2021年,街道办聘请了一家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后因物业费收缴不齐,物业公司向属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接到案件后,陈刚与同事多次组织物业公司与街道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由街道和社区协助物业公司催要物业费,对无正当理由扔拒不交纳的,协助物业公司依法提请民事诉讼。“谢谢你们帮忙协调社区和物业解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没想到行政复议还真管用。”物业公司负责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时向行政复议人员表示感谢。
近年来,宁夏把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作为评价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标,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全过程调解。今年上半年,全区通过调解、纠错等方式化解争议比率为35.6%,复议后被起诉率为13.5%,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宁夏还加大涉企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力度,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进企业”活动。宁夏司法厅联合检察机关开展中宁枸杞、盐池滩羊、泾源黄牛肉等宁夏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中卫市在工业园区设立行政复议宣传代收点,吴忠市利通区围绕近两年来企业准入退出、行政检查等开展企业走访,发布“关于公布利通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完善12345信息处理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们通过建立完善办案制度,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和制度优势,真正解决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宁夏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指导处处长郑清源告诉记者。
创新机制新官理旧账
“5年了,我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陈某言语之间满是高兴和感激。
陈某因个人建设的枸杞种植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被强制拆除,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工作人员多次更换,陈某多次反映情况,均未得到满意答复。后中卫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成立专案小组,对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协调县政府给付陈某43万元补偿金,一起行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让“新官”愿理旧账、敢理旧账、厘清旧账,是解决陈年积案的一个关键。各地积极推进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例如,中卫市出台《中卫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要求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提出实质性化解意见。吴忠市盐池县开展“新官不理旧账”行动,设立专项资金库,下大力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为了解决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化解行政争议的后顾之忧,激发主动化解的积极性,各地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容错免责制度。例如,灵武市印发《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非因徇私、滥用职权等导致协调化解违法或不当的,不追究单位负责人个人责任。
今年8月,宁夏修订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激励保护机制,实行尽职免责和容错制度,调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调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尽快得到实质性化解。
夯实基础激发新动能
宁夏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基础建设,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之初,宁夏司法厅提请自治区党委编委会同意,为全区行政复议机构增加编制49个,充实行政复议工作队伍。近期修订通过的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更是在全国率先将建立“行政复议员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制度”写入地方性法规,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留足改革空间。
宁夏司法厅建立了行政复议人才库,确立职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分级分类培训相结合的复议人员接续培养制度。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人员同堂培训。
“感谢司法厅开展的‘行政复议下基层’活动解决了我们基层培训师资难题。”中宁县司法局副局长时金涛说。在刚刚结束的中宁县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上,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人员就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为培训班学员作了全面解读。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通过组织旁听听证、蹲点包案、个案指导、行政复议“开放日”等形式,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连续两年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评选、发布,为基层办案提供借鉴指导。为了解决基层办案场所不规范、设备不齐全的问题,宁夏司法厅为基层申请106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行政复议场所建设。目前,全区已基本建成能够满足基本办案需要的行政复议场所。
“基强本固方能行稳致远。行政复议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近年来,我们通过为基层增加编制、开展全员培训、强化个案指导、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推动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高效发展。”宁夏司法厅副厅长温静介绍说。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fygz/202409/t20240913_506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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