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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6号)相关要求,通过各中院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和组织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经全国双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省推荐的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人民法院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河西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赵琰同志为拟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拟正式推荐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受理部门:省评选推荐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宣传教育处)。

  电话举报:0971-8258205、0971-6163034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

  邮政编码:810003

  

  

  

   省评选推荐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76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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