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全省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全省主观题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318)号依据司法部第7号公告,现就山东省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全省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于2024年9月26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26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规定的放宽地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2024年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2024年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一)考区设置山东省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在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6个市设置考区。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我省在青岛、菏泽2个市设置纸笔答题考试考区。根据报名情况,随机确定纸笔答题考生的考区、考点和考场。(二)选择考区2023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4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2024年主观题考试。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在山东省司法厅集中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三)报名与交费2023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4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9月26日8时至9月30日18时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支持微信、支付宝、个人银联交费。报名人员交费时,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人员,不予补报。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166号)的规定,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四)打印准考证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5日至19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五)考试时间和方式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四、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4年第4号)执行。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咨询电话附后。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请广大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及报名地司法局有关通知公告。
附件: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
山东省司法厅
2024年9月25日
附件: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济南市司法局:0531-51708189,51708793青岛市司法局:0532-81608766,85912230淄博市司法局:0533-6217838枣庄市司法局:0632-3321714,3168619东营市司法局:0546-8336531烟台市司法局:0535-6256689,6280097潍坊市司法局:0536-8090210,8090209济宁市司法局:0537-7710076,7710078泰安市司法局:0538-8515019威海市司法局:0631-5217310日照市司法局:0633-8816325临沂市司法局:0539-8317157,8317147德州市司法局:0534-2687398聊城市司法局:0635-2990051滨州市司法局:0543-3361248菏泽市司法局:0530-5383323山东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0531-51781809,51781811,51781812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409/d29d0975-e4c9-46a5-be7c-20f0430a5de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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