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人员自考前14天须每日健康打卡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为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应试人员自考前14天(10月17日)起,须登录司法部网(http://www.moj.gov/.)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填报信息,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客观题考试报名市司法局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应试人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提出意见后,原则上不准予参加考试。
10月21日至10月30日,应试人员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要做到尽量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自觉预防流感、新冠肺炎等疾病的传染感染,以免健康数据异常,影响正常参考。异地考生请注意择选安全卫生的环境就餐、住宿。赴考点出行时,须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个人防疫物品。考前入场和考后统一离场阶段,均要佩戴口罩,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应试人员须每场考试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应当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正常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体温异常的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须由考点防疫副总监考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评估后决定是否参考。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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