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八十,依旧是宝贝!
老王年逾八旬,患有多种基础疾病,并且有严重的记忆衰退和认知异常,每个月退休工资3000余元,仅够维持基本的治疗费用,然而疾病缠身的老王在三个孩子心里,仍然是最亲爱的宝贝。
基本案情
老王老俩口育有子女三人,分别是长子王大、女儿王二和王三(均为化名)。自2022年,老王夫妻俩就搬到王大家与其一家三口共同居住生活。为照顾老人,王大聘请了保姆悉心照料。2023年老伴去世,老王仍然与王大一家共同居住至今。兄妹三人因为遗产和老王的部分退休金产生纠纷,王大不愿配合两位妹妹探望老人,多次因探望父亲引发冲突。昔日误会未解,新的矛盾又起,两个妹妹无奈将哥哥告上法庭:“我们要探望爸爸!”
法院审理
东西湖法院临空港人民法庭受理了这起成年子女要求行使对父母的探望权纠纷。开庭时,提到年迈的父亲,两个妹妹忍不住哽咽:“妈妈去年走了之后,爸爸身体和精神都更差了,我们就想有机会能多见见他,陪他吃顿饭,说说话,毕竟见一面少一面了……”哥哥王大也有委屈:“这么多年我一直尽心尽力照顾爸爸,对两个妹妹没有多的要求,她们想探视我也同意,但是有些事情心里还是有结过不去。”审理中,虽然法官多次释法明理,组织调解,仍未解开兄妹心结,最终从老人的实际情况、行使探视方式的便利性出发,判决王大协助两位妹妹行使探望权,并对具体的探望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兄妹三人按照判决内容各自履行了责任,也搭起了兄妹间友好沟通的桥梁。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成年子女之间因探望年迈父亲所引发的新类型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上的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但本案系成年子女之间因探视年迈父亲被拒而引发的诉讼,在此方面我国虽无具体的明文规定,但本案适用《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
老王一家虽然围绕老父亲产生了一系列矛盾纠纷,但是让人欣慰的是三兄妹面对体弱多病的父母时,没有踢皮球,互相推诿,反而争相照顾、探望,虽然年逾八旬,老王依然是子女心中最珍贵的宝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子女在父母含辛茹苦养育成人后,也应当尽己所能赡养父母,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对成年子女探望权的支持,体现了以老年人最佳利益为原则,保障了老年人身心健康,使其能够尽享晚年福祉。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79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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