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对罪犯尹付涛申请暂予执行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罪犯尹付涛,男,汉族,1969年12月21日出生于安徽省阜阳市。

  罪犯尹付涛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判决生效后,罪犯尹付涛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本院将罪犯尹付涛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讯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北京路泗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27-85279229,联系人:杨法官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42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