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湘潭法援为20年前致残女孩重新点燃生命之光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6日,清明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一大早湘潭市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来了三位特殊的当事人,他们是一家人。他们不是来法律咨询的,也不是来聘请律师的,他们冒着雨,是来给律所党支部副书记王湘屏律师和彭伟律师送锦旗表达谢意的。锦旗上写着:“感谢湘晋律师事务所王湘屏书记、彭伟律师……维护公平。”

  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这还要从20年前说起。

  早在20年前,湘锰中学一个豆蔻年华的初中女生叫钟文静,在一次学校体育课练习投标枪时,不幸被同学投出的标枪击中头部,经鉴定构成三级伤残。2002年经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由学校的主管单位湘潭锰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按20年计算)。

  光阴荏苒,当年的少女落下残疾,走进新时代的她,接下来将如何生活下去?

  无助的她及年迈的父母找到了当年的承办律师王湘屏。王湘屏接待了她们,认真听取情况诉说后,当即表态一定尽全力提供法律服务。

  在律所党支部实施“四大工程”落实“标杆引领”支委会上,此案被提交讨论并形成决定:为钟文静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引导并协助她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湘晋律师事务所安排王湘屏律师带领党员律师彭伟承办此案。律师为当事人代书起诉状后,立即到法院立案,却被告知原应承担责任的湘锰中学的主管单位湘潭锰业集团有限公司,早在2005年就被国务院批准企业破产,法院不予受理此案。

  为了能立案,王湘屏与法院有关庭室负责人反复交涉沟通。响塘法庭也分别与湘潭锰矿留守处、学校现在的主管部门雨湖区教育局以及湘锰中学进行反复沟通,但皆因法律未明确责任承担,他们都表示爱莫能助。案件至此一筹莫展。

  “我是个有绝症的人,活不了多久了,我走了孩子该怎么办啊!”钟文静的妈妈经常找王湘屏倾诉。王湘屏只能极力安慰,同时也表态:我们一定不会放弃,一定会为你找到解决的途径和办法!

  既然向当事人作了承诺,就要努力达成。随后的那些天,王湘屏和彭伟俩人聚在一起就讨论、分析案情。一次讨论中,王湘屏突然想到,当年湘锰破产时,学校的资产应当是移交当地政府了。

  彭伟如获至宝,立即驱车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几经周折,终于在原湘锰破产清算组的档案中找到证据,湘潭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关闭破产前所属中学和小学的资产和人员成建制移交湘潭市政府管理。随后,彭伟又调查了解到湘潭市雨湖区湘锰中学现主管单位为雨湖区教育局。

  代理律师找到适格主体,再次向法院提交证据后,接下的诉讼程序便顺利进行中。

  经过代理律师的不懈努力,2021年3月23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有效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钟静文286862.4元。至此该案圆满代理完毕。

  于是出现本文开头一幕,当事人父母为感谢湘晋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律师的尽心尽责,送来锦旗,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这是湘晋律师事务所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烦忧的典型案例之一。多年以来,每当遇到未成年人群体、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湘晋律师事务所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先进引领作用,尽最大的能力帮助困难人群。

  每一个援助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辛酸的故事,也有一个律师为当事人尽心尽责、免费施以法律援手的奉献故事。

  

  (湘潭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04/t20210413_16467355.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