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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帮群众守牢钱袋子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4年11月14日《陕西日报》7版刊发

  

  以提供“养老享老”服务和高息返利引诱老年人投资、通过互联网购物商城消费返利骗人钱财、靠交易虚拟货币实施非法集资……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频发、高发,犯罪手法更是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为守牢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陕西各级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全面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健全防范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蔓延态势。2019年至2023年,全省各级法院一审审结非法集资刑事案件1202件,对2442人判处刑罚。

  

  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

  “不到5年时间,竟以提供老年服务、建设养老公寓等为由,向747名老年人吸收了5900余万元资金!”11月7日,提起陕西银发太阳岛老人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神色凝重。

  几年前,被告人张某为筹集建设养老院的资金,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与艾某等人签订合作协议,由后者组建营销团队,通过在老年人聚集的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推介会、发布宣传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银发太阳岛享老CPT”项目,并以提供“养老享老”服务和高息返利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出资办理会员卡,并承诺3年期满后可以将会员卡内资金转为住宿费用。至案发前,700多名老年人上当。

  为守住老年人的“养老钱”,审理法院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多次与公安、检察机关会商,反复对被告人、辩护人释法明理,最终将涉案资金全部追回并发还给集资参与人。

  “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金融防范意识较差和期待养老保障的心理进行非法集资,有的甚至针对不同老年人精准‘画像’,分类设计非法集资模式,引诱老年人入局。”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海峰告诉记者,近5年,全省各级法院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集资参与人76.36万人次,其中主要为中老年人。

  老有所安,是老百姓关切的家事,也是事关国家发展的国事。陕西各级法院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充分发挥刑罚震慑功能,坚决斩断伸向“养老钱”的黑手,严防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近5年共对2442人判处刑罚。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607人,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549人,重刑率24%。

  与此同时,各级法院依法准确甄别涉案财产,明确继续追缴和责令退赔的范围,加强判后继续追赃及资产处置工作,不断强化追赃挽损,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做实普法教育

  事后打击不如事先防范,快破案不如不发案,多追赃不如不受骗。今年6月以来,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陕西各级法院积极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社区、村组等举办防范非法集资专题讲座,对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结合养老服务、投资理财等领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人民群众防骗能力……全省各级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在社区、商场、广场、工厂等人员密集处设置宣传点,聚焦老年人、农民、学生等重点人群,采取发放宣传册、以案释法、送法上门、现场咨询等形式,为群众讲授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观、理财观。同时,各级法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布短视频、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不侥幸、不冒险、不盲从,才能守好自己的‘钱袋子’。”省高院刑二庭副庭长薛志强说,现实中,非法集资的形式多种多样,不法分子往往会打着“低投入高回报”的幌子,编造投资入股、委托理财、返本销售房产等虚假项目,吸引群众“上钩”,甚至还会利用亲戚、朋友等关系博取投资者信任。因此,通过普法宣传提前为群众打预防针很有必要。

  据了解,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举办线下宣传活动80余场,参与群众近1.5万人次。


  深化群防群治

  “这几年,在高压打击的态势下,我省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是,一些涉网络商城、虚拟币、文化旅游等新兴领域的变相集资手段逐渐冒头,非法集资的黑手也开始向年轻人蔓延,防范形势依旧紧迫,需要多方合力,群防群治,共同筑牢‘防火墙’。”薛志强说。

  为进一步铲除非法集资的土壤,守牢群众的钱袋子,陕西各级法院持续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深化与公安、检察、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并联合有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案件平稳处置。此外,省高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从法律角度建言献策,先后向市场监管、金融管理机构等发出司法建议19份。

  “非法集资犯罪是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众多等特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危害社会稳定,必须依法严厉打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思泓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履行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严格依法办案、全力追赃挽损,推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同时,深化融动联合、抓实司法建议、做实普法教育,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27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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