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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无人机拍摄部队驻地及雷达站 厦门一男子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获刑十个月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当前,个人爱好者中不断掀起“飞行热”“航拍热”,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无人飞行器干扰民航飞机正常飞行、闯入要害敏感区域、航拍泄露国家机密等事件不断增多。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李某操控无人机拍摄部队雷达站部署及某部队机关驻地整体部署,并制作成视频在网络平台发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无人机爱好者李某为了博取关注、获取更多网络流量,操控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非法拍摄某部队雷达站部署及某部队机关驻地整体部署,并制作成2个短视频发布在其个人社交平台。上述视频浏览量共计4000余次,被分享、收藏30余次。

  视频发布后,有网友在网络平台评论区提醒李某,雷达站、部队营区不能拍摄,李某看后不以为然,未删除视频。

  经鉴定,李某非法拍摄的视频包含一项“机密级”事项、一项“秘密级”事项。

  2024年3月,李某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涉案无人机等作案工具被一并缴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刺探的方式非法获取两项国家秘密,其中一项为机密级、一项为秘密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综合考虑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无人机、遥控器等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认罪服判,并表示真诚悔过。

  法官提醒

  随着无人机的普及,不少爱好者会用无人机记录祖国大好风光,但也有个别人员在“炫耀”“猎奇”等心理的驱使下,利用无人机违规巡飞,拍摄涉密设施、敏感地区并在互联网传播、分享,造成失泄密风险隐患,危害国家安全。

  在放飞无人机时,一定要注意确认所在区域是否是禁飞区,禁止利用无人机违法拍摄军事设施、军工设施或者其他涉密场所;禁止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擅自飞行、拍摄并发布涉及部队的照片、视频,造成泄密的将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71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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