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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支持撂荒地发展粮食生产

时间:2019-11-13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一些地方受农业比较效益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出现不同程度耕地撂荒,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带来一定影响。据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了解,撂荒在东北、西北一季作物区出现少,主要在南方一年两熟作物区,多是季节性撂荒。撂荒地块主要是分布零散、水利等设施较差的低产田块,和一些洪涝损毁、未及时修复的农田。

  为此,今年初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召开视频会专门部署,采取以下四方面举措:

  ——政策扶持带动。落实好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今年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南方早稻主产省、丘陵地区撂荒地发展粮食生产。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设施建设促动。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

  ——规范流转推动。引导农户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的流转耕地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社会化服务拉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服务。加强技术指导,开展“一对一”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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