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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介绍信使用和管理要求

时间:2019-11-13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上篇文章咱们了解介绍信申领和签发,这次咱们来了解一下介绍信使用和管理要求,在此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环保法制宣传中心。

  环保法制宣传中心全称为政讯通·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是以“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为主导,兼具政讯通·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功能,同时集环保普法宣传、法制调研、舆情监测和环保信息化服务于一体的信息应用中心。拥有涉及环保调研类、环保政务资讯类、环保法制宣传类、政策法规类、舆情监测类、互动应用类、政策法规类等独立网站资源200个,有各行各业数十年践行经验的管理团队和熟悉调研工作、法制工作、舆情监测工作、学术工作及党政机关的专家学者参谋团队。

  介绍信不得影印、彩印或复制,持介绍信开展环保课题调研或相关资讯核实时,必须使用带红章原件,如实填写开具日期。持介绍信开展工作应积极主动出示持信人相关证件,依法依规开展调研、核实工作,不可弄虚作假,更不能吃拿卡要,违者后果自负,重者移送司法机关。按接收介绍信的主体或介绍信的调研、核实事项,做到一信一主体,一信一事件,不可一信多用。更不可交由非本单位持证者使用。

  此外,介绍信管理也是十分严格,以下就是介绍信管理要求,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1)《带章空白介绍信》管理以中心主任负责制,丟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市调研中心资格并处违约金2万元;丢失或损毁介绍信存根超过5张者,无条件取消介绍信领用资格。

  (2)因自愿离退、违规除名等情况不再从事本单位工作之日起,停止使用或不能使用《带章空白介绍信》的,应及时退回总部缴销。

  (3)调研中心聘任期满,应在停止工作后一个月内及时交回《带章空白介绍信》。如不及时交回,将对其网上通告所领取的《带章空白介绍信》作废。仍违规使用的,将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4)全国各地课题中心各相关部门,凡持有本单位空白盖章介绍信的机构和人员,均要执行上述规定,不得擅自提高工本费的收费标准。凡需使用介绍信的相关人员,均可本着节约时间的原则就近开具介绍信,各中心及部门应按规定办理。

  (5)凡总部直接受理、办理的案件,无论是公益服务的还是有偿服务的,开具的介绍信不需要收取管理工本费。

  以上就是政讯通-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介绍信使用和管理要求,如果想了解更多的资讯,请点击以下网站。

  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http://hbyqjc.org.cn/)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http://hbfzhc.org.cn/)

  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http://hjbhzl.org.cn/)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http://hbzxfb.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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