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政策发布 >正文

省厅制定印发《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权责清单》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提升社区矫正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日前,省厅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明确了省司法厅本级、市县及司法所承担的社区矫正工作权责。《清单》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对省司法厅本级、市县以及司法所承担的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省级权责事项4项、市级权责事项7项、县级权责事项27项、司法所权责事项16项。对每一项权责事项,均明确了实施依据、工作流程和追责情形。

  《清单》进一步细化了社区矫正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流程。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对社区矫正执法程序作了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流程,增强了法律法规的操作性。此外,《清单》还明确了社区矫正机构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追责情形。

  《清单》的制定出台,有利于促使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全面履职,有利于强化对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的监督,有利于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效能,对于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fyw/55876231.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