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四大领域“免罚清单”出台实施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6月份以来,省司法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四份“免罚清单”。目前,四份清单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
清单主要从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免罚情形等方面对“免罚”进行了细化,涉及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覆盖公路、道路运输、海事、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广告、食品安全、娱乐场所、旅游等三十余个类别,共对147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罚。
清单的实施,将依法“不予处罚”情形予以具体化、明确化,填补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空白,为行政执法提供明确的指引,有效破解了执法人员不愿免罚、不会免罚、不敢免罚的问题,实现精准执法、柔性执法,提升了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对市场主体依法不予处罚,不再动辄“一罚了之”,激励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提高依法依规经营的自觉性,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执法的温度,确保执法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总结试点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继续组织、联合相关部门,拓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领域,推进与沪苏浙联合在相关领域推行免罚清单制度。同时还将聚焦抓好落实,采用案件评查、典型案例汇编、执法检查等方式,确保“免罚清单”制度落到实处,包容审慎监管取得实效,不断优化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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