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司法局立法联系点工作规程》的政策解读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结合本市立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司法局立法联系点工作规程》,从立法联系点的定义和定位、遴选条件和设立程序、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以及市司法局的工作职责四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背景和目的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汁原味”收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北京市司法局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立法联系点制度是北京市司法局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确定的18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更是进一步“开门立法”的需要,可以充分利用立法联系点扎在基层、面向群众、贴近实际的有利条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让群众的立法建议能够在第一时间反馈到立法机关,更是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创新性举措,是全面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有力保障。
二、功能定位
立法联系点是市司法局深入基层直接了解群众意见建议的经常性联系平台,是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本市地方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活动的重要载体。
三、工作内容
组织征求对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协助开展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反映法规规章施行中的问题,协助开展规章后评估工作。
四、工作方式
采用座谈会、调查研究、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组织讨论,收集意见建议,坚持“原汁原味”反映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职责
市司法局将加强对立法联系点的宣传,会同联系点所在地的区司法局协同推进立法联系点建设,支持和指导联系点开展工作,解决立法联系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首批立法联系点名单
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司法所;
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司法所;
朝阳区左家庄街道司法所;
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司法所;
通州区玉桥街道司法所;
平谷区黄松峪乡司法所。
首批立法联系点正式建立后,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司法所已开展相关工作。
近日,市司法局立法四处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基层单位和群众的作用,来到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司法所,向基层执法人员、从业人员代表、群众代表介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及制定相关政策的主要考量,在前期通过书面、座谈等方式征求各相关市级部门、区政府、街乡、企业、协会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当面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参加人员对本项立法表示支持,对草案内容予以肯定,同时从完善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性意见。
下一步,在法律审查过程中,立法四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研究,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政策法规:北京市司法局立法联系点工作规程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zcjd59/1114163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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