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络交友中的“美丽陷阱”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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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蓟州法院成功审理一起诈骗案件。
据了解,2018年,被告人张某加入某犯罪集团,在婚恋网站注册虚假身份,主动添加女性被害人微信并开启谈心模式。在他编纂的剧本里,他是一个挥金如土的富家子弟形象。在培育好信任的种子后,张某开始着手实施诈骗,向被害人推荐使用一款APP进行投资,再通过APP后台将被害人投资伪造成亏损的假象,骗取被害人钱款。张某与其同伙分别先后两次到银行ATM机及柜台将诈骗赃款取现并交予该犯罪集团钱款共计10万余元。经多名当事人举报,该犯罪集团被一网打尽。张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后于2020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蓟州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近年来,利用交友软件实施诈骗的案件频发,从该类诈骗犯罪的模式来看,多是利用网络交友软件,通过发布虚假照片、朋友圈包装自身,以恋爱的方式取得对方信任后,借机向被害人骗取或索要钱财。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网络交友时需擦亮双眼,防止情感和财产受到双重伤害。
原文链接:https://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295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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