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为牵引,以协同增效为着力点,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为建设美丽中国、共建美丽世界作出积极贡献。
此外,《指导意见》从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环境经济政策、减污降碳协同、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协同等5个方面,明确了推动法规政策统筹融合的工作任务。
对此,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谈到,一是协调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加快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在相关法律制修订过程中推动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鼓励地方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
二是推动标准体系统筹融合,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修订,构建应对气候变化标准框架体系,完善和拓展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三是推动环境经济政策统筹融合,加快形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经济政策框架体系,推动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政策协调配合。
四是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进工业、交通、农业等领域协同治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协同控制的创新举措和有效机制。
五是协同推动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重视运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相关工作。
“同时,生态环境部还将推动试点示范统筹融合,积极推动部分地区和行业先行先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推动已经达峰的地方进一步降低碳排放,支持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选择典型城市和区域,开展空气质量达标与碳排放达峰‘双达’试点示范。在钢铁、建材、有色等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试点示范。”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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