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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丨尝试“法拍贷” 破解“变现难” 新模式推动执行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这套房我已经看了很久了,我们夫妻两人从外地来乌工作,非常希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苦于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现在,通过法院的‘法拍贷’让我能通过银行贷款拍下这套房产,我们就能安心的在乌鲁木齐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了!”近日,竞买人侯某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领取相关过户材料时激动地说。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在受理某银行与姚某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被执行人姚某因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乌铁法院依法裁定拍卖姚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98.97平方米。经依法网络询价、一拍流拍后,该房产以1227025.91元作为起拍价启动第二次拍卖。最终1人出价,成功竞拍。

  

  竞拍后,买受人前往乌铁法院提出延期缴纳尾款申请,并说明自身资金短缺的现状。乌铁法院首次尝试“法拍贷”模式,通过法院、拍辅机构、银行三方配合,最终买受人7日内通过银行按揭顺利将拍卖尾款足额打入法院账户,申请人的权益实现,买受人竞拍房产顺利过户。

  

  什么是“法拍贷”?

  

  “法拍贷”是法院执行过程中处置财产的新模式。拍辅机构利用其自身丰富的客户渠道和平台资源,将拍卖标的物状况向社会广泛推广,增加了参与竞拍的围观人数及竞买人数。

  

  拍卖前,意向竞买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经审查后给予其贷款资格,竞买人交足保证金即可报名竞拍,成交后竞买人与金融机构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在贷款放款后将拍卖尾款足额交到法院,法院即出具房产过户法律文书给竞买人办理过户、按揭贷款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结后,“法拍贷”的流程结束。

  

  “法拍贷”模式充分借助了辅助机构在标的物推广、对接各环节提供服务方面的优势,为法院、银行、竞买人沟通建桥搭梁,有效转移了竞买人的付款压力,使得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更具专业性、便捷性、公开性,大大降低了群众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门槛,提升房产变现的效率及成交价格,显著提升网络拍品的成交率和溢价率,有效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792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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