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法院成功调解老人起诉儿子索要赡养费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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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来到蓟州法院别山法庭起诉自己的儿子。老人和儿子本来约定好每月300元的赡养费,但是近两个月,儿子一直没有给她这笔钱,老人便要求儿子搬家。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年龄大,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日常生活需要人照顾,便向老人建议可以诉前调解。
为尽快解决问题,法官和老人儿子通过电话联系,并约定第二天上门了解情况。来到老人家中,老人儿子表示,原本确实每月按时给老人赡养费,但最近两个月,自己外出务工的劳务费还没有结,且家里两个孩子上学开销较大,不得已拖欠了老人的赡养费。之前因与老人沟通不畅,双方多次吵闹,村委会两次调解未果,老人便坚持让他们搬家。
初步了解情况后,法官来到老人屋内,向她解释赡养费没有及时到位的原因,但老人情绪激动不同意调解,表示房子是自己和已经去世的老伴一起盖的,坚持要求儿子搬走。法官又找到老人的儿子,让他想办法先给老人赡养费,这样老人的气就消了一半。但他为难地表示,现在的确没有钱,等发工资了肯定第一时间给老人。
回到法庭后,法官坚持每天与老人的儿子电话沟通,督促他把赡养费送过去。过了几天,老人表示儿子把上个月的赡养费给了。法官便趁热打铁,又来到老人家中做思想工作,老人终于表示谅解年轻人生活不易,同意暂缓一下这个月的赡养费,并撤回对儿子的起诉。母子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原文链接:https://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89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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