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法院入户开庭解纠纷 司法公正亦温情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红桥法院民一庭法官杨雪在当事人家中审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王大爷是某处房屋的承租人,由于拖欠了十个月的房租,被某房屋经营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案件送达阶段,法官到王大爷的家中,发现七十多岁的他独自一人居住,身边没有子女,因腰部患有疾病,行动也不是很方便。接到起诉状后,王大爷向法官说明了自己拖欠租金的原因。原来,王大爷并非故意拖欠租金,而是房屋存在需要维修的事项,已影响到了他的生活,几次向出租房屋的公司反映也没有得到解决。了解到这种情况,法官决定将庭审开在王大爷的家中,一来便利王大爷参与诉讼,二来可以实地查看房屋状况。
庭审当天,某房屋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王大爷的家中,在现场,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起查看了老人所陈述的维修困扰。王大爷拖欠的租金数额并不多,完全有能力支付,只是因房屋经营公司一直未积极解决需要维修的问题,才拖延支付。而房屋经营公司看到王大爷不按时支付租金,就搁置了维修请求,双方之间都置着一口气。现在,只需要捅破这层“窗户纸”。
经过法官的一番调解,房屋经营公司表示立即着手维修事宜,在约定日期前完成维修,王大爷也当即将欠付租金予以给付,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解决。
下一步,红桥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树立人性化审判理念,构建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努力提升老年当事人诉讼体验,让老年人获得优质诉讼服务,增强幸福感、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s://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725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西青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