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法院在线开庭调解一场朋友间的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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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南法院应用《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通过跨国视频开庭调解的方式,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弥合了当事人双方的友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方某系朋友关系。2012年5月17日,方某因急需用钱向王某借款8万元。2015年3月4日,方某为王某出具借据一张,确认向王某借款8万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于2015年11月16日偿还。2016年4月8日,方某再次为王某出具借条一张,确认此前向王某借款加利息共计12.84万元。此后方某陆续还款,但尚欠王某9.74万元,王某催要该款未果,故起诉至法院。
津南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得知方某现在韩国,不方便回国,便讲解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双方均同意适用在线诉讼。在当事人完成诉讼平台实名注册后,法官仔细确认诉讼主体身份真实性,并组织当事人完成庭前证据交换及对账工作。开庭时,方某按照法官要求登录平台,发表答辩意见及质证意见,其完全认可王某诉请,并表达出调解意愿。经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案件当庭得到圆满化解。
今后,津南法院将持续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在线开庭、“云上”调解,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原文链接:https://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566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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