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法院填补监护“空位” 护航孩子成长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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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东法院审结了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开庭到审结仅用时8天,法院及时运用监护制度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学习成长的合法权益。
小明的母亲在其年幼时突发疾病去世,其父亲作为监护人一直未能履行监护职责。由于身体、经济等原因,父亲长期与孩子不在一起生活,由外婆照顾孩子日常起居。目前小明在某省青训中心参加体育训练,十日内需要监护人前往办理后续训练的签约手续,否则孩子一生的职业发展将受到影响,但此时父亲却下落不明。因此外婆来到法院,申请指定自己为孩子的监护人。
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该青训中心,了解到如果一周内不能签约,青训中心将拒绝接收小明学籍,并将其退回天津。为避免因公告送达延长审理时间,法官在多方配合下,终于联系到孩子父亲。经过释法明理,父亲表示同意外婆作为监护人,填补其对孩子们的监护空位,今后也会尽力履行监护义务。
该案中,由于父亲无法承担日常监护责任,而申请人外婆作为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实际对孩子进行照顾,且具有监护能力。在充分听取两人的意见后,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角度,最终指定父亲和外婆共同作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是首要和当然的责任人,应当全力履行监护职责。河东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做好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全力护航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s://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93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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