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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强:勇于担当作为 铸就无悔青春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刘红强,2010年10月考入固阳县人民法院,现任固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在法院工作期间,他始终严格恪守法官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用实际行动传递着司法的温度,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工作细致耐心业务水平突出

在执行局高强度的工作中,刘红强勇担当、敢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地完成了执行工作各项指标。2021年刘红强同志全年收案533件,结案511件,结案率为95.87%,执行到位金额2500万余元,执行的案件做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方式多元办案质效突出

   刘红强灵活多样地运用执行技巧,因人制宜采取不同的执行方式。有履行能力的,由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完结执行义务;执行标的较大一时无法履行的,由被执行人订下还款计划,分期履行;对抗拒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决不手软;对隐瞒真实姓名,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制裁了挖空心思躲债、逃债,对法律规定置若罔闻、不惜以身试法的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在他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申请人又是一名78岁老人,并且有许多基础疾病,生活十分困难。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此案一直无法推进。刘红强一直关注此案,得知被执行人找到稳定工作,便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由被执行人先行向公司借了5000元,并制定详细的还款方案。当刘红强法官将最后一笔钱执行到位时,申请人因病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拿到最后一笔钱,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坚持廉洁自律 规矩意识突出

   在工作中,刘红强严于律己,时刻牢记权力取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切实做到了对岗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在生活中,刘红强乐也经常积极踊跃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将温暖送入社区,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不断传递司法正能量。

  

   刘红强多年来用真情对待群众、用严律要求自己、用诚心化解矛盾、用学识解决纠纷,将自己的青春默默奉献给司法事业,用实际行动谱写着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109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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