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办案两不误 微信调解解民忧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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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疫情当前,为减少人员接触,从江法院巧妙利用微信平台,顺利处理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小张为出行方便,向从江某车行租赁车辆使用,因租用时间较长,产生一笔不小的租赁费,小张无力一次性支付,便有意逃避车行的催款信息。承办法官经多方查找,联系上小张,经前期电话沟通,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且愿意调解。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小张人又在外地,承办法官便利用微信平台,将双方的调解意见相互传达,最终,双方达成了小张在2022年11月20日一次性付清车辆租赁费的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这起纠纷
防疫不放松,审判不掉线,在疫情紧张的态势下,为保障司法为民服务,从江法院积极运用网上立案、互联网开庭、微信调解等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创造线上解民忧,线下不聚集的诉讼新模式。
原文链接:http://www.guizhoucourt.gov.cn/ajbd/24851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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