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普法 送居民法律知识“大礼包”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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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居民代表讲解法律知识。受访单位供图
为有效化解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2月24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街道司法所邀请律师和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向辖区23家物业公司及6个社区的居民代表讲解法律知识,现场答疑解惑。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渠江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物业公司人员和居民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物业管理的规定。郭渠江说:“民法典对物业服务人的职责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作为物业公司,小区下水道疏通、打扫楼道卫生和小区环境卫生、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都是物业服务人的责任和义务。业主获得房产后,就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不得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如果转让、出租房屋的,需要告知物业服务人。” 讲座结束后,有居民就老旧小区需安装电梯、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反映。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建设局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韩杰就安装电梯等问题向居民进行解答,并向居民公布了物业管理办公室电话,方便居民反映问题。 乌鲁木齐市石油小区居民齐明说:“这种面对面的服务形式很好,让我们从法律层面了解作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物业的责任也有了明确的认识。” “今后,我们将组织更多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问题解答等服务。做好法律法规宣传,用行动赢得居民的支持。”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街道司法所副所长郭雪雁说。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gflfw/202303/5c5aba08c52a4b53b5db4cb20c18e78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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