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阳光公证处“一引领、三结合、四举措”推动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显成效
(通讯员 宋爱玲)全区律师行业、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甘肃省酒泉市阳光公证处认真组织召开本部门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重点及任务措施。
加强政治引领 筑牢思想根基
酒泉市阳光公证深入传达学习了省、市、区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为开展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结合”助推专项治理显实效
将专项治理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党史教育集中学习、参观周逸群纪念馆等方式,增强了全处公证人员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将专项治理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酒泉市阳光公证通过组织公证员参加政治轮训、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等活动,真正实现了全处公证人员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按纪律和规矩办事。
将专项治理与开展业务工作相结合。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不断优化专项治理的方式方法,既不搞关门治理,又不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使专项治理和公证业务统筹推进,共同促进、共同提升。
“四举措”提升公证行业新形象
强化党的建设。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将公证处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切实践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积极开展“自查从严”“被查从宽”政策宣讲,深入开展排查和自查,重点核查违规出具公证书、漠视群众利益、要求当事人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不按标准收取公证费或其他费用等行业突出问题。
坚持开门治理。坚持对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无禁区、全覆盖,聚焦群众满意度,增强为民服务责任感、使命感。
提升业务水平。酒泉市阳光公证处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开拓工作思路、优化服务方式,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送法律、送服务、解难题,开展主动上门服务等志愿活动,树立了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