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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三项措施”助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

时间:2019-11-1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决策部署,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真正将司法所打造成为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标准要求、强化督导检查三项措施促进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建设目标长效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狠抓基层基础建设,高站位、打基础、利长远,以司法行政职能发挥为目标,精心谋划司法所建设,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宁夏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指导大纲(试行)》,开启了宁夏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新征程。2020年结合中央、自治区为基层减负要求,科学制定标准化司法所验收办法、验收细则,通过建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彻底杜绝突击搞建设和验收一阵风现象,形成重点在服务、关键在平时、难点在保持的长效机制,明确分级责任,构建了县级建、市级督、区级验,全区三级司法行政机关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标准要求,建设内容实效化。司法所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业务效能软实力为目标,通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所务建设、基础建设强基固本,充分发挥司法所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司法所工作制度和台账的通知》,并采取蹲点调研的方式,本着真实客观、确需保留、自然产生的原则,对司法所工作现有制度、档案、台账进行了全面梳理,司法所工作制度由原来的50项精简为10项,台账由原来的31项精简为15项,形成了杜绝过度留痕、注重工作实效的新风尚。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验收方式高效化。以信息化为支撑,依托“宁夏人民调解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开设标准化司法所申报验收通道,分层级授予操作权限,实现了高效、便捷、无纸化申报验收。司法所通过平台上传信息资料,县(区)司法局根据建设情况审核后完成申报,市司法局结合平时跟踪落实情况进行初验,司法厅组成司法所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组,对通过初验的司法所进行网上全面验收,并按比例实地抽查。2020年,全区申报的92个司法所共有89个通过了网上验收,根据抽查合格比例,共有61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标准化司法所。同时,司法厅不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工作滑坡不符合标准的司法所予以摘牌通报,提升司法所建设实效。

   责任编辑: 朱剑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1-04/09/611_3269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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