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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援尽援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满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遇事不慌,法援来帮’。当前,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反响强烈,法律援助不仅为困难群众维权‘撑了腰’,也在全社会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

  2022年,让李正国点赞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为重点群体提供精准服务,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乡村地区法律援助服务,应援尽援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满。

  近日,记者采访了多位代表委员,他们纷纷点赞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成效新亮点,并为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精准服务重点群体暖民心

  进城务工人员是美丽城市的建设者,是城市发展的生力军。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就像点起了一盏法治明灯,照亮了农民工权益保护之路。

  对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辩护与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2022年1月至11月,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0万余件,受援农民工43万余人,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55亿元。

  老年人和残疾人也是法律援助工作关注的重点群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将通知辩护案件范围从盲聋哑人扩大至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还做优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出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2022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为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让人民群众‘找得到’‘用得上’‘信得过’‘靠得住’,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李正国评价说。

  “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重点群体方面,无论是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还是受援人数以及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等,都有大幅提升。”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认为。

  为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开展,李正国建议,可以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并鼓励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并及时支付。

  张慧建议,结合区域特点,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服务的外延和内涵,降低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门槛,增加法律援助服务的供给总量,重点强化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配置,从根本上提升针对重点群体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质效

  目前,全国超过90%的县(市、区)开展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22年,全国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90余万件,参与认罪认罚案件80余万件……一组组数据,尽显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成效。

  全面铺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一大进步。

  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召开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推动实现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或法律帮助全覆盖,开展审查起诉阶段试点工作。

  各地通过扩大服务供给、创新服务形式、落实权利保障等措施,完善值班律师准入退出、质量考核、上岗培训等工作制度,引导律师落实法定义务和职责,推动值班律师发挥实质作用。

  “当前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无论是覆盖面,还是服务机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等,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张慧告诉记者,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办案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之间的衔接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不断强化律师培训和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效。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认为,从目前来看,值班律师制度愈发完善,接下来可以考虑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完善政府采购机制。

  李正国还提出,要切实保障值班律师权利,为值班律师充分了解案情并查阅案卷资料提供便捷服务,为辩护律师会见和阅卷提供更多便利。

  乡村法律援助服务惠民生

  法者,治之端也。依法推进乡村治理是建设和谐美丽乡村的重要桥梁,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

  2022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动将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留守妇女儿童等探索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易返贫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实现应援尽援。

  同时,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不断加强,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鉴定费;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7万个,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覆盖。

  此外,通过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为中西部地区农村群众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给困难群众竭力排忧解难,为乡村振兴贡献法援力量,化解大量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乡村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更加便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评价说。

  张慧认为,通过完善乡村法律援助的服务网络、制度机制和队伍建设,补齐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短板,帮助提升乡村群众的法治素养,能够进一步促进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援助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得到社会广泛好评。”李正国对记者说,法律援助工作征途路漫漫,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期待这项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给困难群众送去更多法治温暖。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303/t20230307_473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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