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国际治理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目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还没有形成一套规范化、闭环式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迟日大连续多年关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问题,他希望能尽快改变上述现状。
“在当前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人才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这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全球治理和涉外法治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迟日大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迟日大调研发现,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我国涉外法治人才数量严重不足,能够处理跨国法律事务、解决国际法律争端、参与全球治理的法治人才相对紧缺,有资格对涉外法治人才进行培养的院校及其招生人数还相对较少;在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上,仍处在传统国际法学科教学当中,尚未打破学科壁垒,难以达到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创新性人才的要求;高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实务实训课程的设置方面相对粗放,且缺少与国际组织、仲裁机构、跨国企业等实务性机构的合作,导致很多学生缺少实践经验,难以满足就业市场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
为此,迟日大建议加快出台国际治理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逐步增加培养院校数量及招生人数。同时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并围绕一些高校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发挥地区示范辐射作用,与地区内其他院校进行经验交流和协助,并逐步批准更多政法院校及高校的法学院招收涉外法治方向的研究生。
同时,优化课程设置,打造兼容多元的涉外法治学科体系。迟日大说,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单纯的法学教育已无法满足多元化的全球治理需求,要打破学科壁垒,注重法学与非法学之间的学科交叉融合教学。各高校要促进教学改革,积极打破学科壁垒、加强与高校内其他学院(如外语学院、行政学院等)的合作,建立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也可以积极探索不同高校之间、高校与政府机构之间、高校与仲裁机构和跨国企业之间的横向合作,共同构建政府高校社会协同的立体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力求培养出以法律为核心、兼具多学科知识背景的高层次、强能力、复合型人才。
迟日大还提出整合实践实训资源,强化涉外法治人才的实战能力。充分调动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更多实习岗位和机会,培养真正符合实际需求、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法治人才。
此外,迟日大建议建立涉外法治人才继续教育机制。“在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经验的更迭迅猛,加强学校教育与继续教育的衔接机制建设尤为必要。”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lsgz/202303/t20230307_473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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