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公证处到看守所为羁押人员办理公证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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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份“特殊”的公证书分别交到李某和王某手中时,二人都松了一口气,拿到公证书后说:“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到看守所帮我们两家办理公证,解决了我们两家的燃眉之急。”为两名羁押人员办理完委托书公证后,两名羁押人员的亲属对公证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为民服务的精神表示感激。
近日,我处工作人员前往林芝市看守所,为两名“特殊”的委托人办理了房产公证委托手续,解决了他们家庭债务问题,确保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因两名委托人羁押在看守所又急需出售房屋进行还债,办理公证较为“麻烦”,委托人无法亲自到场签字办理公证。两名羁押人员的亲属向公证处提出办理委托书公证申请。得知这一情况后,我处公证人员对两名羁押人员亲属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排除了两名羁押人员犯罪行为与此次委托事宜的利害关系后,立即让其亲属与看守所联系。在征得看守所有关负责人的同意后,预约了具体办理时间。一切安排妥当后,公证人员来到看守所,按二人的要求和实际情况代拟了委托书、制作了笔录,并让其确认签字,按程序办理完相关手续,顺利地为两名羁押人员办理了委托书公证。
“公证法律服务进看守所、进监狱是上门公证服务之一,旨在解决服刑人员的后顾之忧,让其安心改造重新做人,而且也为服刑人员的家属消除后顾之忧。”虽然服刑人员触犯了法律,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他们的民事权益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
今后,林芝市公证处将以公正、公平的办事理念,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满足其公证需求,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lsgz/202305/t20230520_356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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