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贵州省检察院发布《贵州省生态环境领域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白皮书(2018年——2022年)》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通讯员 窦彦峰
6月9日,贵州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至2022年生态检察工作情况,发布《贵州省生态环境领域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白皮书(2018年——2022年)》(以下简称《白皮书》)和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贵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树生出席发布会并通报有关情况。
《白皮书》指出,2018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检察办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共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314件5550人,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9883件16128人。紧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重点问题,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390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59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11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41件,为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助力贵州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杜树生在通报时介绍,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高站位服务保障贵州高质量发展,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对乌江、赤水河流域污染违法进行挂牌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关停整治污染企业796家,治理污染水源地3万余亩。创新探索开展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形成“碳汇+检察”工作模式,办理的相关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持续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受理审查起诉3717件6385人,同比上一个五年显著上升。针对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河段存在生态环境污染、通航安全隐患等损害公益问题,采取一体化办案模式集中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3件,推动公益损害问题有效治理。
不断深化专项监督助推系统治理。先后在全省部署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等专项行动,推进行业系统问题集中整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用地司法保护,办理了“电捕野生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有力促进全面加强耕地保护。
始终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修复。通过支持起诉、诉前程序、提起公益诉讼等途径,督促恢复植被、修复受损生态,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2066万元。与有关部门共建“补植复绿”基地160个,在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挂牌落成省级层面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融会贯通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三级院共同办理了刀靶水案、乌江专案等一批大要案,参办了最高检的“万峰湖专案”。建立协作机制凝聚跨区域保护力量,围绕跨区域大江大湖大库形成跨省跨市州协作机制70余个,有效推动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等跨区域流域治理难题。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共同促成3000余个环境问题得到整治。依托“林长+检察长”机制,形成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合力。积极推进“益心为公”平台试点工作,广泛凝聚社会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zfflgw/202306/t20230612_80173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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