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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2023

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54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要求,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持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创制性立法

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创制性立法调研,进一步优化调研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企业、有关专家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为创制性立法打好基础、做足储备。要注重创制性立法立项评估,深入分析论证调研结果,推动重点项目转化,精准选取服务改革、特色突出、治理急需的立法项目。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数字重庆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等中心工作开展立法。要加快新兴领域立法,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产业,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有序推进立法。要推进惠民立法,突出抓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一老一幼”等领域立法,更好助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要坚持突出重庆立法特色,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立法精品,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创制性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

三、全面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要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地方立法制度体系,坚持急用先行,把握好立法时序,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要优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与市工商联、智库、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等常态沟通机制。要深化区域协同立法,推动与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以及其他毗邻地区的协同立法。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立法风险评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等要求。要强化法规规章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立项前分析评估,推动本单位审议、预备、调研项目滚动管理;建立健全新颁布政府规章新闻发布工作机制、专题培训机制;严格落实立法后评估制度,推动开展规章执行一年后效果评议工作。

四、认真组织实施立法工作计划

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部门、本系统的立法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工作方案,配齐配强立法力量,保障立法工作经费。要强化立法工作计划刚性约束,对审议项目要严格按照立法工作计划要求报请市政府审议;对预备项目要加快推进立法进度,充分调研论证、沟通协调,提出草案文本;对调研项目要充分调查研究,提交调研报告。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审议项目的,要按程序报请市委研究同意。市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强与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和起草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按要求做好立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对国家和我市部署开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要按照《重庆市政府规章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涉及项目修改、废止的,责任单位须按要求尽快起草相应的草案,按时报送市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624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重点是: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数字重庆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安排一批有针对性的立法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共计57件,包括审议项目12件,预备项目19件,调研项目26件)

(一)审议项目12件(制定3件,修订7件,修正2件)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提案单位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时间

人大审议

时间

1

《重庆市审计条例(制定)》

市审计局

市政府

4月

7月

2

《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制定)》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政府

10月

11月

3

《重庆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制定)》

市高法院

市政府

10月

11月

4

《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

4月

5月

5

《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修订)》

市司法局

市政府

6月

7月

6

《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

市交通局

市政府

6月

7月

7

《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修订)》

市农业农村委

市政府

6月

7月

8

《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

市消防救援总队

市政府

8月

9月

9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

市应急局

市政府

8月

9月

10

《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

市经济信息委

市政府

10月

11月

11

《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修正)》

市公安局

市政府

5月

5月

12

《重庆市邮政条例(修正)》

市邮政管理局

市政府

5月

5月

(二)预备项目19件(制定16件,修订3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提案机关

1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制定)》

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

2

《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制定)》

市金融监管局

市政府

3

《重庆市川剧传承保护发展条例(制定)》

市文化旅游委

市政府

4

《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制定)》

市人力社保局

市政府

5

《重庆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制定)》

市司法局

市政府

6

《重庆市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制定)》

市商务委

市政府

7

《重庆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制定)》

市财政局

市政府

8

《重庆市开发区条例(制定)》

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

9

《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制定)》

市生态环境局

市政府

10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制定)》

市教委

市政府

11

《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制定)》

市城市管理局

市政府

12

《重庆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制定)》

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

13

《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定)》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

14

《重庆市数字经济发展条例(制定)》

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

15

《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制定)》

市卫生健康委

市政府

16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制定)》

市妇联

市政府

17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

市农业农村委

市政府

18

《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

市民政局

市政府

19

《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修订)》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政府

(三)调研项目26件(制定12件,修订14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1

《重庆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制定)》

市司法局

2

《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制定)》

市生态环境局

3

《重庆市生态文明教育规定(制定)》

市生态环境局

4

《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

市住房城乡建委

5

《重庆市城市更新条例(制定)》

市住房城乡建委

6

《重庆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制定)》

市住房城乡建委

7

《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

市城市管理局

8

《重庆市农村公路条例(制定)》

市交通局

9

《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制定)》

市水利局

10

《重庆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制定)》

市农业农村委

11

《重庆市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制定)》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2

《重庆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条例(制定)》

市应急局

13

《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订)》

市发展改革委

14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

市公安局

15

《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

市司法局

16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修订)》

市人力社保局

17

《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修订)》

市城市管理局

18

《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

市交通局

19

《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修订)》

市商务委

20

《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修订)》

市卫生健康委

21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

市市场监管局

22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修订)》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23

《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修订)》

市林业局

24

《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市林业局

25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修订)》

市档案局

26

《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修订)》

市政府台办

二、政府规章(共计35件,包括审议项目5件,预备项目11件,调研项目19件)

(一)审议项目5件(制定1件,修订4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时间

1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制定)》

市交通局

7月

2

《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市市场监管局

9月

3

《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修订)》

市生态环境局

9月

4

《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修订)》

市公安局

10月

5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办法(修订)》

两江新区管委会

10月

(二)预备项目11件(制定6件,修订5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1

《重庆市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办法(制定)》

市农业农村委

2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制定)》

市医保局

3

《重庆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制定)》

市大数据发展局

4

《重庆市军事设施保护规定(制定)》

重庆警备区

5

《重庆市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制定)》

重庆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

6

《重庆市地震预警管理规定(制定)》

市地震局

7

《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市经济信息委

8

《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市经济信息委

9

《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修订)》

市司法局

10

《重庆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

市城市管理局

11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市消防救援总队

(三)调研项目19件(制定9件,修订10件)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起草单位

1

《重庆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制定)》

市发展改革委

2

《重庆市节能监察办法(制定)》

市发展改革委

3

《重庆市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管理办法(制定)》

市发展改革委

市司法局

4

《重庆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与核查办法(制定)》

市司法局

5

《重庆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制定)》

市商务委

6

《重庆市农村家庭集体宴席管理服务办法(制定)》

市市场监管局

7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制定)》

市住房城乡建委

8

《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制定)》

市应急局

9

《重庆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办法(制定)》

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

10

《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修订)》

市司法局

11

《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

市住房城乡建委

12

《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订)》

市住房城乡建委

13

《重庆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修订)》

市城市管理局

14

《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修订)》

市交通局

15

《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市交通局

16

《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市社科联

17

《重庆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修订)》

市地震局

18

《重庆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市消防救援总队

19

《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

市消防救援总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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