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
厅机关各党支部,厅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高厅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厅党委研究,就加强和改进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建设,推动厅直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厅直机关党委基本职责
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厅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厅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厅直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厅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协助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推进厅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牵头抓好省厅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厅直机关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厅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加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培塑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九)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三、厅直机关纪委基本职责
厅直机关纪委在厅直机关党委和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基本职责是: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四、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厅直机关党委会,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厅直机关纪委成员列席参加厅直机关党委会。主要议题是:组织学习;总结、安排工作;审批直属党组织的设置,任免直属党组织负责人;研究审批发展党员有关事项;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每半年至少向厅党委报告工作一次,每年至少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报告工作一次,如遇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定期分析厅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政治生态状况,及时向厅党委报告。
(三)谈心谈话制度。把开展谈心谈话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对党员干部中的重要思想动态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提醒帮助、教育引导,并向厅党委和省直机关工委报告。
(四)定期听取支部工作汇报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工作汇报会,了解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意见,指导工作。
(五)挂钩联系支部制度。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委员要分工联系基层支部,每季度至少一次对联系支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听取联系支部党员群众对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列席参加联系支部的上党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六)工青妇组织工作会议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关党委定期召开工青妇组织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协调关系,指导和支持他们工作,充分发挥其服务群众作用。
(七)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滴水穿石”“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落实“一线工作法”,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到共建社区、挂钩联系扶贫村、基层司法所等为民服务一线,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活动,参与服务群众工作。
五、具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委的部署要求,加强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建设。
(一)要珍惜荣誉。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全体成员要时刻牢记组织的重托、群众的信任,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期望,履行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努力把新一届“两委”建设成为一个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奋廉洁、团结协作的富有战斗力的工作集体。
(二)要做好表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在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三)要认真履职。在做好各自业务工作的基础上,把更多的精力投入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工作,参与到机关重要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制定中来,及时了解掌握和帮助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附件:1.第八届厅直机关党委组成及分工安排
2.第八届厅直机关纪委组成及分工安排
3.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安排表
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
第八届厅直机关党委组成及分工安排
第八届厅直机关党委由邱学林、陈章平、林安泰、林良灌、林林(女)、林晓霞(女)、官文胜、黄廷彩、曾生镗等9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组成,林安泰同志任书记,林林同志任专职副书记,黄廷彩同志任副书记。
林安泰同志任书记,主持厅直机关党委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厅党委决策部署;召集厅直机关党委会,研究党委工作重大事项;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厅直机关党的工作规划和计划;深入所属基层党组织调查研究,指导和推动工作;抓好厅直机关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及时向机关党委传达厅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协调有关方面为机关党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林林同志任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主持厅直机关党委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受机关党委书记委托,召集厅直机关党委会,安排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所属基层党组织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列席厅党委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发挥作用;了解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对厅党委重要决策、工作部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提出意见建议,并向厅党委汇报;经常与委员保持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黄廷彩同志任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主要职责是:配合抓好厅直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邱学林同志任宣传委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鼓动工作;加大厅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宣传力度,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加大机关党建工作典型经验媒体宣传力度,挖掘培育党建工作品牌;加强党支部宣传工作的指导;指导督促所联系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林良灌同志任学习委员。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适时组织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了解掌握各党支部组织学习的情况,指导督促支部理论武装工作;配合做好机关党的建设重点课题调研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指导督促所联系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官文胜同志任组织委员。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每月开展一次集体过“政治生日”活动,组织历年当月入党的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并颁发“政治生日”贺卡;了解掌握厅直机关党的组织状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党组织按时过好组织生活;指导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协助做好评先选优、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委及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指导督促所联系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林晓霞同志任文体委员、青年委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厅直机关青年工作;负责厅直机关文体活动开展;指导督促所联系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陈章平同志、曾生镗同志任委员。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厅戒毒局机关以及在榕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2
第八届厅直机关纪委组成及分工安排
第八届厅直机关纪委由王家新、张志鹏、陈英容(女)、郑志奋、郭海松、黄廷彩、雷翔明(女)等7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组成,黄廷彩同志任书记,王家新同志任副书记。
黄廷彩同志任书记,主持厅直机关纪委工作。主要职责是:召集厅直机关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安排纪检工作;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纪检工作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加强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纪委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机关纪检工作水平;完成上级纪检机关和机关党委交办的工作,及时向省直机关纪工委报告工作。
王家新同志任副书记,协助书记主持厅直机关纪委工作。主要职责是:受书记委托召集厅直机关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安排纪检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纪检工作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加强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加强纪委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纪检工作水平;负责受理、处理与纪检有关的来信来访;根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指导督促所联系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完成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张志鹏同志任委员。主要职责是: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优势,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助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经常性党纪党规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厅直机关纪委就群众举报厅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调查核实处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所联系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完成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陈英容同志任委员。主要职责是:听取党员群众对厅直机关纪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机关纪委报告;参与厅直机关纪委就群众举报厅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调查核实处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所联系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完成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郑志奋同志任委员。主要职责是: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参与厅直机关纪委就群众举报厅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调查核实处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所联系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完成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郭海松同志任委员。主要职责是:对厅直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情况进行督查;参与厅直机关纪委就群众举报厅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调查核实处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所联系的支部开展达标创星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完成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雷翔明同志任委员。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厅戒毒局机关以及在榕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单位机关纪委工作;完成机关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3
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
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安排表
类别 | 姓名 | 联系支部 |
厅直机关党委书记 | 林安泰 | 主持全面工作 |
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 林林 | 驻厅纪检监察组、人事处、办公室 |
厅直机关党委副书记 厅直机关纪委书记 | 黄廷彩 |
警务处、律师处
|
厅直机关党委委员 | 邱学林 | 秘书处、社矫局 |
厅直机关党委委员 | 林良灌 | 复议一处、调研处 |
厅直机关党委委员 | 林晓霞 | 备案处、计财处 |
厅直机关党委委员 | 官文胜 | 法律服务处、立法三处 |
厅直机关纪委副书记 | 王家新 | 机关党委、普法治理处 |
厅直机关纪委委员 | 张志鹏 | 老干处、立法一处 |
厅直机关纪委委员 | 陈英容 | 督察处、复议二处 |
厅直机关纪委委员 | 郑志奋 | 审批处、立法二处 |
厅直机关纪委委员 | 郭海松 | 促进法治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
注:厅直机关党委委员陈章平、曾生镗,厅直机关纪委委员雷翔明,分别联系厅戒毒局机关、在榕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单位有关支部。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fgwj/gfxwj/202011/t20201127_54607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