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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擦亮涉外法律服务品牌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章宁旦

  法治日报通讯员张拔其

  “出口货物遇到货物原产地认定该如何处理?”“遭遇清关障碍导致交期延误怎么办?”……在广东省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开展的一场服务外贸企业专场活动中,经过涉外律师的详细解答,一些企业代表提出的困惑一一得以解答。

  这只是东莞擦亮涉外法律服务品牌的一个具体实践。近年来,东莞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发挥广东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围绕法治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搭建法治交流合作平台,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推动东莞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赋能东莞高质量发展。

  夯实涉外法律人才之基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资外贸一直是东莞经济的底盘和最基本的色调,为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是法治服务保障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口。”东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立足万亿GDP、千万人口的“双万”城市新起点,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部门联动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平台、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精准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多项举措,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多年来,东莞不断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2020年,在全省率先成立涉外律师服务团,2023年该服务团举行了第二届成立大会,成员包括60名政治素质较高、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律师。同时,打通港澳律师内地执业通道,积极推进港澳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全市现有粤港澳大湾区律师7人,香港居民律师10名,澳门居民律师1名,台湾居民律师4名。东莞仲裁委有香港地区的仲裁员16名、澳门地区的仲裁员1名。

  据介绍,东莞还不断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制度保障,出台人才鼓励政策,把律师事务所、律师纳入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范畴,对符合条件的50家律师事务所给予经济贡献奖励。组织律师参与“一带一路”法律论坛及相关业务。指导市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签订《交流协议书》,与澳门律师公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涉外互访、学术交流、论坛等活动50多次。

  贴心服务应对外部环境

  随着贸易全球化不断发展,作为外贸大市,建立健全东莞涉外法治保障的需求也愈发紧迫。

  不久前,在东莞市商务局、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碳关税等欧盟绿色新政影响及企业应对解读”活动中,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在会场专门设置了涉外法律咨询台,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律师通过解读最新的欧盟绿色新政相关法规,帮助企业充分了解“碳关税”等欧盟绿色新政,积极化被动为主动,适应新的贸易环境变化,同时帮助企业学会如何应对在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以来,如何帮助企业加快新兴市场布局,大力开拓RCEP市场?

  2023年6月,在东莞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指导下,东莞市贸促会、市律师协会举办RCEP解读与实务讲座,旨在让东莞企业更充分地了解RCEP规则,用好用足关税减让等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进一步抢订单、拓市场。

  “可以说,企业在哪里遇到涉外法律问题,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这也是东莞市涉外律师服务团成立的初衷。”东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精细化服务助企“走出去”

  广东某公司成立于2020年,是某国际品牌mini屏的最大供应商,也是东莞后备上市企业之一。该公司谋求海外扩张以完善其产品线及实现全球化的战略目标,但因对海外并购的流程、目标国的投资政策法规、资金跨境等并不熟悉,委托涉外律师团队提供整体方案助力其并购越南韩资目标公司。

  律师团队根据需求,对目标国投资政策与环境进行调查,精心制订了资金合规出境、并购交易税费优化、人力资源过渡等方案,结合资金流安排设计具体交割流程,完美匹配投资证、营业执照的变更期限,为客户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使得该公司海外并购项目顺利落地。

  随着企业不断“走出去”,经济活动和人员往来的日益频繁,对涉外公证的需求越来越高。东莞公证处作为外交部、司法部组织开展的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单位,积极开展海外远程公证业务。

  “为做好涉外公证服务,我们不仅专门设置了翻译室、远程网上办证室,还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办证点,满足高科技企业、金融机构的涉外法律需求,推出‘出国公证+外事认证’一站式便民服务等。”东莞公证处负责人蒋丽说,东莞公证处年均办理约6500件涉外公证,努力打造优质高效公证服务链,与外贸产业链、供应链衔接。

  据了解,为全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东莞市还不断探索新机制和新模式。如整合律所、公证、仲裁法律服务资源,打造“仲裁+公证”“公证+律师”等新型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指导东莞仲裁委与广州仲裁委、深圳国际仲裁院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接,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有关工作;每年组织律师为逾1000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推进“律所联商会”工作机制,广东德佐律师事务所、东城街道工商联共建的“万所联万会”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典型事例。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1/t20240115_493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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