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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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津南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成功化解一起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一个多星期前,人民调解员刘瑞祥受委派诉前调解甲公司诉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据了解,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供货义务,但是被告公司迟迟未能支付货款,此货款一拖再拖,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接到委托后,刘瑞祥就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前与两个公司的代理人进行沟通,一步步地将本次案件的货款数额、给付期限、违约金数额等矛盾争议点逐一“击破”。
终于,调解员成功地把两家公司约到了津南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来落实最终的调解意见。同时,承办法官也加入其中,对本次案件解决的后续法律程序及法律后果进行讲解。
最终,在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即将所欠货款转给原告,原告同时也放弃违约金的主张,双方协商内容即时履行,握手言和。至此,案结事了。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90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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