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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18日,红桥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依照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向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该院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据悉,李某与刘某2018年协议离婚,二人的婚生子刘小某一直跟随李某生活,离婚后刘某从未支付过抚养费。随着刘小某的成长,生活支出日益增加,且李某目前无工作,母子二人仅靠低保维持生活,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抚养费。刘某表示其无固定工作,且有老人需要赡养,无法满足刘小某的请求。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向刘某和李某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引导双方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对抚养费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承诺将履行作为父母的职责和义务,尽心尽力给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子女最温暖的爱。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74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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