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如我在诉显实效 追赃挽损减诉累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感谢法官积极维护我们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不用走诉讼途径就拿到了赔偿款,挽回了公司损失……”。近日,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派代表专程从广东来到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明法审案显公正 护权促调展慧恳”锦旗送给承办法官,以表感激之情。

  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徐某伙同被告人赵某通过在广东某工厂定制、购进大量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手表以及包装盒、吊牌等配件,组装后分别销售给被告人邓某、陈某等多名下家,各个下家又以真表的名义通过网络对外进行销售,由此形成了以徐某为首的、上下勾连的网络售假不法产业链。

  

  徐某销售假冒某品牌的手表涉及金额高达550余万元,个人非法获利80余万元,公安机关还从徐某经营的门店内查获3000余只尚未销售的假冒手表。其他多名销售下家对外销售的金额也均达到200万元以上,各自牟取了高额利益。

  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某品牌作为世界知名奢侈品牌,其手表深受全世界消费者青睐,某公司获得了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某品牌商标的使用权,徐某等人销售假冒某品牌手表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某公司的知识产权,给其公司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为了帮助某公司减少单独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诉累,帮助其及时有效追赃挽损,承办法官多次分别会见各个被告人,释法说理规劝被告人主动赔偿,又通过辩护律师动员被告人亲属积极帮助赔偿,在被告人及其亲属有赔偿意愿后又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徐某、赵某等6名被告人分别与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各自赔偿了25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赔偿金,某公司通过调解总共获得赔偿195万元。6名被告人在积极赔偿后也得到了某公司的谅解,获得了从轻从宽处罚,分别被判处2年3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识产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利益核心,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保护的是企业利益,更是净化消费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该案涉及金额巨大、被害人损失严重,承办法官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实现和解,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让被告人以其认罪悔罪表现获得了从宽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既是潼南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真实写照,也是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生动诠释。

  下一步,潼南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坚定履行好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使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撑。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949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