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法院联动5家单位“解套”停工项目推动“搁浅”高山避暑项目建设再度起航
“抓不住今夏销售黄金期,项目就要面临寒冬。”凌顶公司(化名)认为登峰公司(化名)的停工,将使公司错过销售避暑房的黄金季节,想另寻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多卖避暑房,将登峰公司起诉至开州法院,请求解除双方合同。
“进度款没拿到,盲目垫资修下去亏得更多!”登峰公司因房屋销售资金不足以保障工程款,起诉凌顶公司要求支付下欠工程款。
据悉,为满足市民避暑需求,打造优质高山避暑休闲项目,开州区政府决定公开出让位于南门镇的三块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020年9月,凌顶公司竞买成功。2021年3月,凌顶公司将其中一地块的洋房和体验区工程交由登峰公司垫资修建。登峰公司此后进场修建完成1至13号楼、24号楼以及1号车库等,结算产值9459余万元,凌顶公司支付了8181万余元。登峰公司修建14至23号楼共376套房屋主体后,便陆续停工未建,高山避暑项目因此“搁浅”停摆了。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旅游产业发展大局和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护航避暑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助力渝东北城镇群文旅融合、城乡协同发展。五一劳动节前夕,开州区法院联动开州区住建委、开州区规资局、开州区信访办、开州区公安局和开州区南门镇政府,通过座谈、工地走访和现场勘验,促进两家企业搁置争议,协商解决。
经了解发现,两家企业都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而不复工和不付款的僵持状态将使项目长时间停摆,给双方带来更大损失。破局之路在哪?
经过组织调解,两家企业都没有进一步合作的意愿,解除合同,尽快复工复产,盘活项目后再用收益付工程款,是唯一也是最好的出路。
区法院与相关单位一道,协调两家企业完成现场勘验,固化完工工程量,协商安排退场复工以及凌顶公司在法院1100万元案款事宜。接续奋战4天,凌顶公司与登峰公司最终签订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双方解除合同,由凌顶公司另行寻找合作企业。停工项目将在五一节前复工复产,购房户有望如期接房,施工单位也将先期获得1100万元工程款,补上下游供应商资金缺口,案件办理取得了扎实成效。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该规定为合同履行陷入僵局,当事人均不愿再履行而摆脱合同约束提供了法律遵循。本案中,两企业在六单位协调下自愿解除合同,一面可减少诉讼成本而先期获得1100万元工程款,另一面可盘活项目产生收益而支付剩余工程款,形成良性“收支”循环。开州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府院联动为抓手,能动履职,既服务民生工程复工复产大局,产生了一批新的工作岗位,又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一举两得。该案为府院联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协同推进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参考、可复制样本。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75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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