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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车别再开了!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老头乐”一般指低速电驱动车辆。因为可以遮风挡雨,不需要驾照,所以深受老年人的喜爱,又因为体积小,方便快捷,几乎成为了很多老年人日常交通和接送孙子上学的最佳利器。然而,这类车辆的驾驶人,大多没有经过驾驶培训,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频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023年6月11日8时57分,涂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俗称老头乐)在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二路由西向东行行驶时,与由南往北小跑通过人行道的李某碰撞,造成李某受伤。经鉴定,李某右髋关节活动障碍,活动功能丧失约30.96%,构成十级伤残。

  南昌市高新区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在本次事故中,涂某无证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且观察路面不仔细、未确保安全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涂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涂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负责任,上述责任认定系根据交通事故成因和当事人过错程度确定,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确认。涂某辩称系李某奔跑才导致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审查,事故成因系涂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且未仔细观察路况确保安全,李某虽存在小跑行为,但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故对涂某的辩解不予采信。故依法判决被告涂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14万余元。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老头乐”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因其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又能遮风挡雨等便利条件,备受市民喜爱。但看似方便快捷的“老头乐”,在实际出行中却屡屡发生交通事故。

  “老头乐”有哪些安全隐患?

  01违规行驶,危险!

  市场在售的“老头乐”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车身外部、前后均没有防撞吸能结构;车身内部不仅没有最基本的安全带,更没有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等相关安全配置。同时,“老头乐”所采用的零配件低劣便宜,质量没有保障。“老头乐”驾驶人员多为老年人,反应速度相对慢,还时常违规行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02无证驾驶,有责!

  “老头乐”虽然普遍被称为电动车,但性质属于机动车。大多数驾驶人员并无机动车驾驶证,甚至“无需驾照”也是“老头乐”的一大卖点。若发生交通事故,将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03不能投保,没保障!

  “老头乐”大部分未被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从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都游离在规范之外,属于非法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相关要求,无法在交管部门办理牌证, 依法不得上路行驶,且无法办理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受害人很难得到相应赔偿。

  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轻信“老头乐”无需上牌、无需驾驶证等虚假宣传,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1/id/7813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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