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为名诈骗好友近300万 资溪一90后男子获刑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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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溪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90”后胡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违法所得289.5万元,依法返还给其好友李某。
另查明,2022年12月,李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警,被告人胡某跟随李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华某主动归还李某70万元,并代胡某归还李某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28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胡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其在案发后部分退赃,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3/09/id/76128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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