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照片引发的诉讼......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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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近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平定人民法庭收到了一起肖像权纠纷案件,证据材料里有一张小帅戴帽子的照片,其被用于某APP上网店的商品快照以及描述详情页,小帅把网店店主一纸诉状告至余江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店主删除链接,赔偿损失50,000元并且公开赔礼道歉。法院结合实践中肖像权人的知名度、肖像的利用价值、侵权人使用肖像的方式、传播范围等合理因素,最终判决网店店主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删除所有涉案的链接及图片,酌情判令店主赔偿小帅财产损失(含维权合理开支)7,000元。
判决后续
判决结果出来后,店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后,他松了一口气说:“如果不是打了这场官司,真的不知道自己违法了,我服!以后网店的商品照片我自己拍。”
公正的裁判有利于当事人积极的履行,今后,余江法院将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理念深埋在百姓心中,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3/04/id/72536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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