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从法官到调解员 “人民”二字记心间
长路奉献给远方,星光奉献给长夜,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热爱的司法事业。
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中,有这样一个特殊的集体,她们曾是审判台上的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廉明;如今,她们是诉前调解第一线的特邀调解员,发挥余热,为民解忧。这个集体就是中山区法院“退休女法官”调解工作室。
心怀热爱 躬耕不辍
中山区法院“退休女法官”调解工作室成立于2014年。成立初期,调解工作室仅有2名退休女法官,随着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退休法官投身到诉前调解工作中,调解工作室的队伍也不断壮大。如今,工作室已有5名成员,她们都是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调解经验丰富,调解领域广泛,更有着对调解工作的热爱和投入。
调解员朱丽
朱丽是中山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元老,至今已从事了近9年的诉前调解工作,她深有感触地说:“调解工作虽然与审判执行工作不同,但是可以更好地贴近群众、化解矛盾,这就是调解的魅力所在。”去年刚加入工作室的孔桂红也同样感受到了调解工作的魅力,“每次看到矛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我真的感到发自内心的喜悦,付出多少心血都是值得的。”
调解员孔桂红
对从事了半辈子审判执行工作的退休女法官们而言,调解工作就是她们所热爱的事业的延续。
寓情于法 温情调解
针对中山区金融、物业类案件较为集中的特点,“退休女法官”调解工作室主要调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类型案件关乎百姓民生,涉及群体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尤其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矛盾激烈,更加需要调解的技巧和艺术。
在中山区某物业公司起诉多名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系列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绿化管理等物业服务矛盾激烈,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工作室的调解员们一次次通过在线音视频、电话进行沟通,一遍遍组织矛盾双方座谈,耐心细致地安抚业主的激动情绪,同时也指出物业公司在服务中有待完善之处。经过专业、耐心地调解,物业公司与大部分小区业主达成和解,将物业费调整到正常数额的90%,八成以上业主履行了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调解员辛福娣
“调解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一个纠纷,更要帮助矛盾双方解决实际存在或可能发生的问题。”资深调解员辛福娣在回忆该系列案件时说道,“我们在调解的过程中,始终秉承着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的原则,充分考虑矛盾双方的权益。”
今年刚加入工作室的李玲也深有体会,“做调解工作,除了要讲法律,还要讲民情,才能调解到老百姓的心坎里,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持之以恒 与时偕行
虽然已经从事了三十多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但是“退休女法官”们仍然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她们的办公桌上除了案卷,还摆放着不同部类的法律用书,随便翻开一本,都有调解员们用铅笔标注的痕迹。她们也经常对案件展开深入的研究和讨论,积极与法官们沟通案情,提升调解水平。
从事多年调解工作的孙皓感悟道:“干到老,学到老。近年来,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我们必须加强学习,更新业务知识,才能不断提升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从人民法官到人民调解员,身份虽已转变,但司法为民的初心不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不变。因为热爱,她们退而不休,依旧奋战在诉前调解第一线;因为使命,她们扎根基层,努力将更多纠纷化解在诉前;因为责任,她们满怀热忱,用情与法的交融浸润人心。她们坚定地说:“只要人民需要我们,我们就会继续发挥余热,为民解忧!”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纵使岁月变迁,却初心不改,誓言如初;虽已脱下法袍,但正义在心,使命在肩。让我们向矢志奉献、默默坚守的退休女法官们致敬!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9/id/754657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王志刚: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官
下一篇:驾校擅自换场地 法院判决给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