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妥善化解灾后矛盾纠纷典型案例(三)
时间:2019-11-13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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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刘某与某物业公司财产损害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17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长阳法庭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到求助电话,称本次强降雨导致刘某房屋漏水,某物业公司未及时修理、赔偿,刘某情绪激动,多次投诉,请求长阳法庭参与矛盾化解工作。长阳法庭立即派出该庭“星夜调解室”值班法官调解分队前往处置。经了解,刘某家位于顶层,本次强降雨导致其卫生间顶棚漏水、卫生间吊顶及电路过水。刘某向某物业公司报修并要求赔偿,某物业公司称由于本次降雨强度大、时间长,楼顶雨水无法及时排出,某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故拒绝赔偿,双方矛盾激烈。调解分队会同该社区工作人员安抚好当事人情绪,并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辨法析理,双方同意邀请该社区有装修经验的业主拆解卫生间铝扣板,查找漏水原因并估算损失金额。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某物业公司同意为刘某修复漏水部位并当场向刘某支付2000元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本次洪涝灾害造成大量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及时化解灾后矛盾纠纷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人民法院主动延伸法院审判工作职能,协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畅通12368“一号响应”诉源治理工作平台渠道,能动发挥“星夜调解室”机制效能,及时响应基层单位的司法需求,通过府院联动、多元化解,将解纷关口前移至人民群众家里,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3/10/id/75657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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