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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追爱 警惕“女朋友”的甜蜜陷阱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津南法院依法审结多起利用网络交友平台软件实施网络诈骗的系列案件。

  据了解,2021年7月,于某某与郭某某等人预谋后,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某区成立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追爱”等交友平台合作,招募、培训女性网络聊手,以发展婚恋关系为由、通过发送虚假定位、假意结婚等手段,诱骗被害人向其平台账户进行高额充值,该公司、网络交友平台与女性聊手按比例获利。其中,于某某负责组织、策划犯罪活动,王某某负责涉案资金的管理与发放,郭某某、贾某某等人负责通过微信群等途径招募女性聊手并制作、传授聊天话术、虚假定位等犯罪手段,对微信群内女性聊手进行教唆,从被害人充值中提成获利。

  自该公司成立起至2023年,多名女性被该公司招募为聊手,学习相关作案“话术”,按照“剧本”打造不同身份形象迎合不同受害人。在建立联系后,以虚拟人设骗取信任建立恋爱关系,取得充分信任后诱骗被害人向交友平台账户充值获利。

  截至今年5月,津南法院已判处涉案罪犯29人,涉案金额62万余元。

  法官在此提醒,“网恋”需谨慎,涉及金钱往来要慎之又慎。网恋之前,一定要确认对方真实身份,网恋之后,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被骗,要保留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要被甜言蜜语拉入温柔陷阱,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537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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