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民再200号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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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国际科工贸建设开发总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中华天福老龄产业开发总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工控穗东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方国际科工贸建设开发总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审理再审案件通知书》《传票》等。本案由贾密、张艮开、钟锦华组成合议庭,由贾密担任审判长,黄永新担任法官助理,李艳丽担任书记员。并定于2024年7月2日9:15在本院三楼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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