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民申1726号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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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申1726号
赖桂攀、汤树珍: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张锟程与被申请人李其新、一审第三人简振玉、简永珍、赖桂攀、汤树珍、简振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张锟程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以及本案《应诉通知书》。本案合议庭由张扬云、刘卉、潘宝毅组成,其中由张扬云担任本案审判长,承办法官为刘卉,书记员为吴静怡(020-85020580)。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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