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民申17803号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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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申17803号
黄海燕: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徐济龙与被申请人黄海燕、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黄龙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采取邮寄和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民申178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指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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