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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答央广网

时间:2019-11-1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央广网记者 费权

  6月19日,司法部举行“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于今年6月至12月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的监督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于文涛答记者提问(司法部提供 央广网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于文涛在回答央广网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司法部、全国工商联一道,积极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效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主要做好依法积极稳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完善涉企政策的制定机制、推动健全多元纠纷的解决机制等方面工作。

  于文涛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发展改革系统配合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力度做好与经营主体的沟通、调解工作,推动争议的实质化解。

  并加强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趋向一致性评估。同时立足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共性问题,不断完善涉企政策,以务实举措为企业解难题,助力企业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

  以及推动建立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共性问题和诉求,推动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优先采取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的纠纷解决方式。

  他表示,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及时跟踪总结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行政复议便企、利企措施及时上升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行政复议来发现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问题,推动完善相关制度举措,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fygz/202406/t20240620_500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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